钟正英律师亲办案例
亲办案例-标的总金额约200万的小额借款纠纷案件胜诉
来源:钟正英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09-08
浏览量:1638

案号:(2020)粤1427民初508号

原告蕉岭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代理人:钟正英 [广东滨都律师事务所]

被告:朱xx    李xx

案情:

2019年10月18日,原告与二被告签订《借款合同》。合同约定,原告出借人民币175万元予二被告,借款期限一个月,月利率为1.5%;如二被告未按约定还本付息,须按借款金额每日1‰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,且原告因维权发生的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二被告承担。被告收到款项后并未按约定向原告偿还本息。


财产保全措施:

查封被告朱xx名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**********[粤(2017)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58xxx]的房产,查封限额为200万元,期限为三年。

判决结果:

一、被告朱xx、李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偿还原告蕉岭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50000元,支付利息26250元及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,以实际未还本金为基数,按月利率2%计算的逾期利息;

二、被告朱xx、李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原告蕉岭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本案而发生的律师费72500元。

……

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1635元,保全费5000元,由被告朱xx、李xx负担


以上内容由钟正英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钟正英律师咨询。
钟正英律师合伙人律师
帮助过675好评数1
  • 咨询解答快
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1903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钟正英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滨都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3*********434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广东-深圳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1903室